没有名字

—奶糖—

【雷安】最亲密的人

本周群作业:《初夜》(其实是一个假的作业)






-最亲密的人-



四月的A城,满城飞絮。

雷狮单肩挎书包,叼着一根草棍坐在墙头上,看见安迷修从远处一路跑过来。急匆匆的,跑得一张小麦色的脸上泛红,额头滚满细汗,张嘴呼气时也不知道有没有把杨絮吃进去。雷狮嫌恶地撇撇嘴,从墙头上跳下来,站在扶着膝盖喘气的安迷修面前,张口第一句话就是埋怨他。

“你怎么到得这么晚?”

这句话雷狮说得理直气壮,以往都是安迷修等他,而这一次,破天荒的,他竟然等了安迷修十多分钟,耗尽了他所有的耐心。

安迷修对雷狮道歉,一边喘着气,一边不好意思地笑,“对不起,我养父那里……”

雷狮一听,立刻打断他,“算了算了。”

其实安迷修等雷狮的次数要多得多了,可这一刻,两人好像都忘得一干二净,对前尘旧事一个指头都不翻。人与人相处就是这样,一个步步退让,一个被偏爱惯了,渐渐地就成了有恃无恐,理所应当。

安迷修和雷狮两个人是发小,但家境一个天上一个地下,雷狮出身富贵,从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安迷修正好和他互补,穷得极端,无父无母被人遗弃在路旁,被他那个病恹恹的养父捡回去,一开始是养父养他,后来成了他养养父。雷狮一直怀疑,他明明比自己大一岁还低他半个头,主要原因就是营养跟不上。

雷狮把两毛钱一块的泡泡糖剥一块塞到安迷修嘴里,然后自己也剥一块,一边嚼一边训安迷修,“以后不许让我等,知不知道?”

安迷修脾气好,一点没提曾经的旧账,微笑着点头,“好。”

他其实不喜欢吃泡泡糖,每次都不拒绝,只是耐着性子陪雷狮玩而已。他把雷狮当朋友看,也当弟弟看,觉得自己虽然只大了一岁,但应该有个哥哥的样子。

雷狮不把他当哥哥看,颐指气使的,“隔壁班那个……是不是给你递情书了?”

十三四岁的年纪,正是情窦初开,安迷修也不例外。突然听见雷狮这么说,闹了个大红脸,支支吾吾的。雷狮一看就明白了,恶狠狠地威胁他,“拒绝她,以后别理她了!”

虽然并不喜欢那个女孩子,但安迷修听他这么说,心里就不太高兴了。

“你不要管太多。”安迷修摆出哥哥的架子。

雷狮不屑地嗤笑一声。

到底是年轻,安迷修也有点火气上头了,站住脚步说:“你自己都一屁股烂账没擦干净。”

说话之前还不忘吐掉泡泡糖,用糖纸包起来握在手里,吃人嘴软,先吐出来才好撩袖子干架。两人方方面面都不是一路人,也不知道哪里出了差错,莫名成了发小,只可惜再怎么磨合,性格终究天差地别,三天一吵五天一打,每次别人以为他们要掰了,吵完闹完还是原先一个样。后来雷狮的狐朋狗友都吐槽了,床头打架床尾和,真以为自己是老夫老妻了。

吵的多了,对安迷修的火气,雷狮一点都不怵,还满不在乎地挑衅他,“这么生气干什么?你还真喜欢她啊?要不我帮你和她去说,今天就去。”

安迷修的好脾气总是能在雷狮面前破功,沉着脸就要往前走,一个字都不想和雷狮说。没走几步,忽然被人拉住,他回过头,一句呵斥还没说出口,雷狮的脸在眼前放大,唇上一阵湿热酥麻。

十三四岁的少年,还没什么经验,安迷修愣在原地,只觉得自己被小狗给舔了。

雷狮没有章法地乱亲了一顿,觉得全是泡泡糖味儿,他意犹未尽地放开安迷修,有点不自在地将重心换了个条腿站着,眼神乱瞟,“我说,你要是和她在一起,还不如和我将就将就算了。”

……


雷狮从梦中醒来。

凌晨五点钟的A城,天色混沌不明,一切将息未息。雷狮睁开眼睛,这不是一个噩梦,因而他醒得非常平静,从拖泥带水的往事里不动声色地走出来,靠在床头静静地抽烟。

身边的男孩醒过来,睁开眼睛乖巧地对他笑。雷狮淡淡看他一眼,男孩心领神会,一秒都不犹豫地下床穿衣,临走前极有礼貌地向他问好。钱色交易就是这样,一切都明明白白,买的就是知情识趣。

十年未曾回来,久别归乡,雷狮喝得有些醉,昨晚稀里糊涂地就把人留下了。今天清醒过来,发现留下得不冤,他和安迷修有些像,也许是眉眼间,也许是瘦削的肩胛骨,也许只是微笑时稍纵即逝的那一弯弧度。但再怎么像,终究不是本人,雷狮也不留恋赝品。

更何况,就算是安迷修本人,他也很久不曾想起他了。

雷狮太忙了,一开始是为了自己的事业起早贪黑,后来是为了走得更高而不敢停留,到现在终于建起属于自己的商业帝国,他就更忙了,忙着和天斗,和人斗。一个安迷修,太小了,被挤到角落里,灰尘越蒙越多,渐渐地就想不起来了。

现在看见这个男孩,看见白衬衣温柔地包裹着他的身躯,雷狮又想起安迷修。雷狮高考结束的那一年,安迷修从外地的大学赶回来,给他庆祝,他们都喝醉了,偷偷摸摸进行了四五年的地下恋情在酒精的催动下像火焰一样将他们燃烧殆尽。在六十块钱一晚的小旅馆里,月光从拉不上的窗帘缝隙中照进来,床吱呀吱呀响,雷狮用尽了克制,还是弄疼了安迷修。他们汗津津地贴在一起,像两只小兽一样亲吻对方,年轻柔韧的身体里充满了对生活的一无所知和无畏无惧。雷狮发泄过后,趴在安迷修身上喘息,在他耳边小声喊他名字,说,安迷修。

安迷修就说,嗯。

然后好像也没什么话了,从发小到恋人,他们走过彼此生命中的每一段路,亲密得像是一个人。就算是此时的结合,也像是拨乱反正,他们又重回一体了。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两个人酒都醒了,赤身裸体地在脏兮兮的小旅馆里抱成一团,大眼瞪小眼,完全没有初夜过后的旖旎,一个比一个更茫然。床太小了,勉强躺下两个人,衣服乱七八糟地躺在地上,安迷修半边身体被雷狮压得发麻,屁股早就疼得没了知觉,问他,你怎么回事?

雷狮反问他,我还没问你怎么回事呢,你这是拐带未成年你知不知道?

安迷修骂他,滚!你十八岁生日都过了!

不知道谁先开始笑,后来两个人都笑起来,夏日鸣蝉,连阳光都惊碎了。


酒醒之后,晚上继续应酬。雷狮这次回来,是带着十几亿的投资回来的,自然把他当佛爷一样供着,酒桌上觥筹交错,雷狮微醺,坐在主位上突然说,我是被赶出A城的。

旁人听了就笑,纷纷夸他幽默。

雷狮笑一笑,也不多解释,仰头干掉一杯酒。其实他被赶出家门这件事,在A城不是个秘密,雷家到底是高门大户,当时也算是闹起了一阵风雨,但别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终究是别人的,在茶余饭后笑谈过后,没人会费心记得这些。

除了当事人自己,谁也不在乎。

他和安迷修之间的事,不会永远是个秘密,最后还是被家人发现了。安迷修家里只有一个养父,倒还好说,可雷家丢不起这个人,给雷狮下了最后通牒——要么分手,要么永远离开。

雷狮那时候刚刚上大学,年轻气盛,心高气傲,没等老头子话说完,扭头就离开。出了家门后,他对安迷修说:“我们走,离开A城!十年,用不了十年!我一定能混出个人样,我要风风光光地回来!”

他说这话时,心里憋着一股子狠劲。他天生性格硬,骨头硬,受不了别人轻视自己,更何况在他和安迷修的恋情曝光以来,投来的各色各样的目光,已经给他添了一把又一把的火。

安迷修却沉默。

走出去很久,他才说:“雷狮,我们是在A城长大的。”

雷狮没发现他的异样,心里不屑一顾,“在A城长大又怎么样,你还打算一辈子待在A城?”

安迷修没有说话,雷狮缓缓地回头看他,看见月光下,他还在那里站着,影子被拉得很长,明明是同一个方向,却仿佛离得很远。

雷狮心里很迷茫,慢慢喊他:“安迷修?”

安迷修笑了笑,说,就来了。

后来想一想,那是最初开始的,不祥的征兆。安迷修是个恋旧的人,他用同一个牌子的水笔,穿同一个款式的白衬衣,从小到大爱着同一个人,尽管这个人和他的理想背道而驰。所以最后,他会留恋一个不欢迎他的城市,也不算稀奇。

雷狮还上着大学就开始创业,每天起早贪黑,连个吃饭的时间都没有。有时候中午花五分钟时间吃个泡面,一顿饭就算是解决了。他们在同一个城市上大学,却一两个月都见不到一次面。一开始每天都要抽出时间来通个电话,从十分钟缩减到两分钟,后来就只是匆匆问个好,再往后,连电话也不打了。雷狮没有假期,有一次从昏天黑地里忙完了,躺在床上,连衣服都不脱就倒头大睡,睡醒来后神清气爽,觉得生命都亮了几度。

这时候他才发觉,自己和安迷修已经许久不曾见过面了。他给他打电话,问他在那里,安迷修声音还是那么温和清朗,他平静地告诉雷狮,他在A城,在照看他的养父。

雷狮沉默了一下,说,我现在赚了钱,资金也不是那么紧张了,你可以把你的养父接到C城来,我最近打算买一栋房子,记在你名下,咱们一起住。

安迷修就像没有听到,和他说别的事,说A城的飞絮又开始飘了,特别烦人,还说养父最近身体不好,他得时常陪他走走,又说现在人们已经淡忘了他们的事——

雷狮打断他,问他,你什么意思?

安迷修叹一声气,说:“雷狮,我离不开A城。”

雷狮知道他一贯恋旧,连小时候老师奖励的一块橡皮都不舍得扔,宝贝似的放在小盒子里。但一座城市,它排斥你,嘲笑你,还恋着不走,这不是犯贱吗?

雷狮脾气不好,脸色难看得要命,伤人的话脱口而出:“你是不是后悔了?!”

两个人都沉默了。

雷狮先开口,说:“对不起,我嘴上一向没遮拦,你别往心里去。”

安迷修说,嗯。

然后电话就挂了,雷狮躺在床上,想他之前的构想。他曾经想在市中心买一套房,他现在还不够有钱,所以一百来平两室一厅就凑合,他俩住一间,安迷修养父住一间,A城回不去了,在C城重新弄个家也一样。他当初放出了狠话,如果不是风风光光,他这一辈子都不会再回A城,他不是离开了雷家就一事无成的废物。更何况他有野心,有抱负,有能力,为什么要一辈子在A城这么个小城市困着自己,他是要在草原上闯的。真是狗屁,全部都是狗屁,他辛辛苦苦,可安迷修却不愿挪窝,他不领情。

雷狮心里生气,等着安迷修来哄自己,以往都是这样,总是安迷修先让步,先道歉,他只管接受。然而他一直等,总是等不来这个电话,三天后,一个项目出了问题,窟窿填不上,说不准之前的全部要砸锅。雷狮立刻顾不上他俩闹的那点矛盾,天天风里来雨里去,足足忙了两个月才把这件事给摆平,在酒桌上喝到吐,第二天没事人似的睡起来,还得继续喝。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他的胃开始坏了。事情结束后,安迷修来看他,手里提着一袋子水果,有苹果有香蕉有猕猴桃,红红黄黄绿绿,好不热闹。他说,你没必要这样,我不在乎。

雷狮看着他,一字一顿说,我在乎。

他说,安迷修,咱们不是一路人,我不理解你,也不奢求你能理解我。

多可笑,认识十几年了,到现在才知道不是一路人。

安迷修摸摸他汗湿的鬓发,没事人似的亲吻他的额角,把水果放在床头柜上,说记得按时吃药,不要太辛苦了,下次我再来看你。

客客气气,像陌生人一样。

雷狮躺在病床上,看着他的背影,一直到他走出去,轻手关上门,也没有闭上眼睛。

其实分手和疏远都不是刻意,雷狮忙着他的,安迷修也忙着自己的,有一天雷狮从工作中走出来,想起很久没有见过安迷修了,就给他打一个电话。拨通之后,发现是个空号,他的号码早已经换了。他为什么要换号码,又是什么时候换的,他还在不在C城,全部的答案都是不知道。

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

原来他们已经疏离至此了。

雷狮想了想,走出自己明净敞亮的办公室,把手机放回兜里,心里好像也不是那么在意了。


十年之后再回A城,雷狮自己也觉得当年真是太冲动,太幼稚了。其实他没必要证明什么,人都是为自己活的,活得好活得赖,都是给自己看,能影响到别人什么?

安迷修大抵还是住在这个城市,只是许多年不联络了,不知道他还在不在那个地方,变成什么样子,身边是否又有了别的人。

雷狮想着想着,自己就笑出来了。今时今日,他还坚持那个观点,他们不是一路人。终点不在一处,再怎么努力也走不到一起,就算一开始勉强挤在一条窄道上,最后也还是要背道而驰。

他一个人开着车,在路上漫无目的地走。后来无意识的,就开到一条路上。这是他少年时,和安迷修一起走过的路。他们小学、初中、高中都在同一所学校,学校在同一个位置,所以从小走同一条路,到大学才发现天地宽阔,世间的路有无数条,不必总在一条道上来而往复。

这些年来,A城几经扩建,许多地方已经改头换面,不同以往。这条路因为在旧城区,有幸留有原貌,旧色的柏油马路两旁,栽着两溜笔直的杨树,树冠上托着一层金灿灿的阳光。

又是一年春末,绿荫浓密。

雷狮找了个地方停车,下了车后,一个人在路上走。他西装革履,皮鞋铮亮,通身都写着青年才俊四个字,落在人群里,好像会发光,可被他的气场震慑,没有一个人敢走上来搭讪。

雷狮获得了可贵的、少许的宁静,在他功成名就后,这种宁静已经很少有了。

这条路是他和安迷修曾经常常一同走的路,无论是之前,还是此后,在这条路上,雷狮的身边从未有过别人。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大概也不会有。

阳光和风都是这样的好,他无法不想到安迷修。他记忆里的少年,如水的双眼,洁白的衬衫,走在他的身旁,一步一步,永远不会扯出一人宽的距离,影子落下去,都在地上叠成一个。他们吃两毛钱一块的泡泡糖,喝五毛钱一瓶,把瓶子还回去才能要回押金的汽水,骑着还有大横梁的自行车,清脆的车铃声像一朵朵飞絮,飘散在他的记忆里。

风迎面吹来,雷狮放慢脚步,A城的杨絮还是这么烦人,天上,地下,无处不在,四处飞舞,像一场永远不会融化的大雪。

许是想的太专注了,雷狮竟觉得从对面走来的那个人,是安迷修。他的脚步微不可查地顿了一顿,看清楚后,就无法欺骗自己。那确实是安迷修。他是被时光善待的人,十年过去了,没有太大的变化,还是洁白的衬衫,如水的双眼,唯一的不同,是他旁边多了一个人。一个雷狮不认识的,陌生的人,言谈间,神情亲密。十年过去了,他终于功成名就,他也终于得一心人,白首不离,他们都得偿所愿。

看见雷狮,安迷修也微微一怔,随即又重新浮出笑容,目光从雷狮身上波澜不起地掠过去,接住身旁人的下一句话。

他们谁也没有停下脚步,像两个陌生人一样,一个向南,一个向北,就这样目不斜视地,从彼此身旁缓缓走过去了。

只在擦肩而过的刹那,风扬起一点缘分,他的衣角拂过他的袖口,有了一瞬间的,亲密接触。



FIN



结尾B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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